(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恩利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宣派末期股息)》《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选聘2026年度审计师的议案》《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以及《关于向董事会授予注册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授权的议案》及其子议案,涵盖发行规模、对象、种类、期限、利率、募集资金用途、上市安排、担保、利率汇率锁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安排等内容。本次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3%,其中A股股东161名,H股股东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