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执行调整四川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公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省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6]255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调整内容包括:夏季(7-9月)居民月阶梯电量第一档为0-260度,第二档261-460度,第三档460度以上;实行“一户多人口”政策的家庭阶梯电量基数同步调整;推动全省居民用电同价;自2027年1月起建立月阶梯电量结转制度,未用完的第一档、第二档电量可逐月结转,年末清零。政策实施后,预计减少公司2026年度净利润约2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