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及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密工作等,并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不得存在《公司法》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其有权查阅公司资料、参与相关会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及时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须完成新任聘任。制度同时规定了证券事务代表的职责及董事会秘书的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有制度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