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煜榮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董事會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修訂及批准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於2016年12月15日由董事會決議設立,成員不少於三名,其中大多數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成員任期最長三年,可由董事會延展,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議程及文件須提前至少三天發送予成員。委員會獲授權取得外部專業建議並獲提供充分資源履行職責。其主要職責包括:審核董事會架構、規模及組成,協助制定董事會技能表;考慮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繼任計劃;物色合格董事人選並提出委任建議;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檢討董事投入時間與表現;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監察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提名政策的執行與目標達成情況,並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檢討結果。委員會須保存完整會議紀錄,定期評估自身表現,並向董事會報告所有決定與建議。本職權範圍書須於公司及聯交所網站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