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晋景新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83)发布经修订的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自2026年6月25日起生效。审核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报告、审计事务、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包括检讨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与审计程序有效性,审议其委任、薪酬及罢免事项,并制定非审计服务政策。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审查财务报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及合规情况。同时,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料、调查潜在问题,并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顾问。委员会还负责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检讨企业管治政策、举报机制及持续关连交易的合规性,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会议记录须妥善保存并向董事开放查阅,其职权范围须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