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普通决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计划、2026-2030年资本管理规划、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选举李云贵、霍达为第十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选举王小青为执行董事,选举张湧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此外,会议还以特别决议案形式通过了关于申请金融债券和存款证发行的一般性授权、发行资本债券有关授权的议案。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