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非独立董事根据任职情况确定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组织绩效考核并监督执行。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董事、高管离任按实际任期发放薪酬,因违规或擅自离职的将停止支付绩效薪酬并追回已发部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批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