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机构、薪酬标准及构成、发放与追回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其他贡献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发放采用按月预支、年度结算方式,绩效薪酬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公司有权对因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人员追回已发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