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须股东会审议))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共九章六十九条,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与通知程序、提案要求、审议与表决机制、决议类型及公告要求等内容。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须按规定提前通知,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实行记名投票,重大事项需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召开股东会应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