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就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0万元,用于G80广昆高速公路南宁至百色段改扩建工程(坛洛至百色段)。项目已取得项目核准、百色段用地、环评、水土保持等多项审批,南宁段用地正在报请国务院批准,预计不晚于2026年9月取得批复。项目实施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募投项目不会新增同业竞争,新增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委托代建、工程标段采购及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均通过公开招标或按政府指导价进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