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華領醫藥(股份代號:2552)根據董事會決議成立提名委員會,並公布其職權範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物色、評估及向董事會推薦合適的董事人選,制定提名指引,並確保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上市標準。委員會由董事會不時委任,成員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須包含至少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可加開會議,會議議程及文件須提前至少三日發送。委員會有權接觸管理層,並在需要時聘請獨立專業顧問,費用由公司承擔。委員會需定期評估職權範圍的有效性,向董事會報告決策或建議,並參與董事會架構、人數、組成及多元化政策的檢討。此外,委員會負責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委員會主席或指定代表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相關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