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就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2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