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尖峰集团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氯诺昔康《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注册标准编号为YBH17702026,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64949,有效期至2031年6月22日。该药品为化学药品4类,适用于手术后急性中度疼痛的短期治疗。尖峰药业已投入研发资金约359.81万元,具备相应生产线。该产品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乙类范围。目前已有28家企业获批该品种,2025年国内销售额约为3.0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