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专项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合规性、重大资产重组剩余对价支付安排及支付风险、收购中恩云项目公司后的投资回报情况等。律师认为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剩余交易对价拟通过控股股东借款和银行借款支付,不存在支付风险;中恩云项目业绩基本达到预期,未设置业绩对赌及对价调整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