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出具专项核查意见。针对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合规性,律师逐项核查《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情形,认为公司不存在触发终止上市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同时,核查了收购中恩云项目公司剩余交易对价支付安排、资金来源及投资回报情况,确认公司资金筹措计划可行,中恩云项目业绩基本达到预期,未约定业绩未达标调整对价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