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就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龙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428%,议案获通过。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同意率为40.6303%。持有龙大转债的股东已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