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为规范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确保公司治理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的生效条件及程序。规定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忠实义务至任期结束后2年,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并持续承担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公司可对任职期间造成损失或未履行承诺的离职人员追责,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