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适用对象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公司发展相结合、责权利对等、绩效挂钩等原则。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存在重大违规情形的可止付或追索已发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