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出席会议股东共890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