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2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204,5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88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的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