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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290.88元/股,发行数量为5,156,76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803.20元。最终获配对象共4名,包括国投集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浦东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尚融(宁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国信证券(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过程遵循《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和配售原则,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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