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自查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因未按招股说明书承诺在2020年和2022年实施现金分红;2024年6月16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因2020年、2022年及2023年未履行现金分红承诺。公司已加强法规学习,2024年实施了半年度和年度现金分红合计6,402.39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无其他处罚或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