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已履行至董事会阶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