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华鼎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95,974,304.07元。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41,301,752.15元和资本公积金1,054,672,551.92元,合计1,095,974,304.07元用于弥补累计亏损。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