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募集资金将用于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磷酸二氢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具备发行上市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