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明确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在重大事项发生时的信息报告义务。制度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及其指定联络人等。制度要求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事项后第一时间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事项重要性并协调信息披露。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误报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