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3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审计机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等共计21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78.59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