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2026年6月))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明确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证券法务部负责具体工作。规定重大信息范围包括经营、财务及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内部人员涵盖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人员。要求内部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泄露或买卖公司证券。明确信息对外披露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泄露时应及时报告并披露。违反规定者将被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