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情形时需对“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由41.71元/股调整为41.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18日起生效。
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经营现金流、正常经营及偿债能力。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承诺持续关注发行人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