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及股权激励计划,开展绩效考评并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薪酬方案需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