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6日,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57.27%表决权股份,网络投票股东458人,代表2.04%表决权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