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执行进展的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粤01执恢368号】。裁定确认,被执行人方炎林因合同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并需退赔公司损失,总额以769,587,200元为限。法院查明,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持有的宜通世纪4,367,892股股票中68.5522%份额(即2,994,286股)属方炎林所有,现已依法划转至公司名下。此次划转已于2026年6月23日完成。本次裁定暂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