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在公司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细则明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向董事会提出董事提名、任免建议;审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制订并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及就董事会架构、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