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收到股东罗少春女士及康乃特(深圳)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罗少春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9,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1500%;康乃特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87,300股,占总股本比例0.243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6.2724%下降至65.8794%,触及1%整数倍;康乃特持股比例由10.2429%下降至9.9999%,触及5%整数倍。本次变动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