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苏州)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0.0085%,弃权0.182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亦披露。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