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包括停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制作、预案编制及董事会审议等。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意见。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十一届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董事会声明提交的法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