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兹提述中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委任钟凯恩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告」)。本公司现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规定作出补充披露。钟女士确认:(i)彼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9(1)至(8)条所载的独立性标准;(ii)彼过往或现时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业务中并无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或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并无任何关系;(iii)概无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彼获委任时的独立性。除上述补充披露外,该公告所载其他资料维持不变。本公告应与该公告一并阅读。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邵国樑先生、邵炽良先生、郑义先生及黄爱忠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郎继录先生、郑鹤鸣先生及钟凯恩女士。董事会愿就本公告内容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