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要交易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授予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之豁免)
兹提述盛龙锦秀国际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通过公开招标收购位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的土地使用权。随后,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发布公告,获得联交所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授予的豁免,允许延迟寄发有关该土地收购的通函。根据该豁免,通函原定于2026年6月22日或之前寄发,但因需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中若干资料(包括物业估值、负债声明及营运资金预测),公司再次申请豁免。联交所已于2026年6月22日授出豁免,条件是通函须于2026年7月31日或之前寄发给股东。该豁免仅适用于个案,联交所保留撤回或修改权利。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告确认所载资料准确完整,无误导成分,并将刊登于联交所及公司网站至少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