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2026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激励计划(草案)》内容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本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