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2026年6月))
为规范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明确离职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责任义务等内容。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交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擅自离职或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