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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电子(01070.HK):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内容摘要

(原标题: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于2026年6月22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该章程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制定,明确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经营目的、股东责任、股本结构等内容。公司经营范围广泛,涵盖投资控股、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金融服务等,拥有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的权力。公司股本为50亿港元,分为50亿股,每股面值1.00港元,董事会可发行不同类别股份并设定优先权或限制。公司可回购股份作为库存股,库存股无权获派股息或行使投票权。章程同时规定了股东名册、股份转让、催缴股款、没收程序、董事职权、股东大会召开规则、决议表决机制、股息政策、董事会组成与运作、秘书职责、印鉴管理、核数师委任、财务报告、通知送达方式及清盘安排等事项。本次修订取代此前所有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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