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售后回租合同)
于2026年6月22日,喜相逢集团(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出租人订立售后回租合同,将若干汽车资产以总代价约人民币4,980,796元转让予出租人,并租回使用,租期24个月,总租金约人民币5,219,117.76元,其中含利息约人民币238,321.76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按每辆车人民币10元的名义代价购回资产。该交易与自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5月29日期间订立的24份先前售后回租合同合并计算,构成一系列交易。由于合并后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的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通函及股东批准要求。黄伟先生及谢晓惠女士为本次交易提供最高总额达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因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无反担保或资产抵押,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