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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中拓: 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内容摘要

(原标题: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浙商中拓作为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杭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溧阳宝润、溧阳瑞达、溧阳龙跃退还原告货款并支付利息损失合计约16.3亿元,并支付律师费、保险费及司法审计鉴定费用。戴国芳、戴笠、黄荷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瑞达新材料在部分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尚处一审判决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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