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LXH-2103注射液《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2026LP01818),同意该药品开展用于术后中至重度疼痛的临床试验。LXH-2103注射液为化学药品1类创新药,剂型为注射液,规格为1ml:50mg,由新华制药自主研发。该产品旨在克服传统阿片类药物因CYP2D6基因多态性导致的疗效和安全性差异,具有偏向性μ阿片受体(MOR)激动剂特性,显示出良好的镇痛潜力与安全性优势。公司已于2025年11月向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提交沟通交流申请,2026年3月提交临床试验申请,4月获受理,6月获批。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后续临床试验,并在试验完成后申报生产注册。药品研发存在周期长、环节多、技术及审核不确定性等风险,未来市场竞争格局可能发生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