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载列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导致控股股东王爱国、徐波及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50.79%被动增至51.1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的股东继续增持且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的,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权益分派后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仍高于10%,未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公司已履行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完成信息披露。律师事务所认为,收购人具备收购资格,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亦未发现证券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