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阳光油砂(02012.HK):注册章程及细则 - 经股东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卡尔加里时间) 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之修订内容摘要

(原标题:注册章程及细则 - 经股东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卡尔加里时间) 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之修订)

阳光油砂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1日(卡尔加里时间)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修订后的公司注册章程及细则。公司章程授权发行无限数目股份,分为“A”类至“H”类八种类别,其中“A”类及“B”类为具投票权普通股,“C”类至“F”类为无投票权普通股,“G”类及“H”类为非累积、可赎回及可撤回的无投票权优先股。各类股份在投票、股息分配及清盘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方面享有不同权利。细则规定董事人数不少于3名,其中至少2名非公司高级职员或雇员;股东周年大会须于注册成立后18个月内召开,此后每15个月内举行一次;股息由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批准;股东大会可通过实体、电子或混合形式举行,并允许电子投票。公司可设立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授权其行使相应职权。有关章程修改、类别股东权利变更、公司自愿清盘等事项须经股东特别决议批准。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阳光油砂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