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薪酬管理原则、决策机构及职责。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薪,独立董事领取经股东会批准的津贴。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惩和任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60%。薪酬发放实行按月预支、年度结算,并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期限不少于3年。公司实行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人员追回已发薪酬。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经济效益下降时绩效年薪应相应下降。
相关 ET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