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开曼群岛大法院指示于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召开之法院会议(或其任何续会)适用之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开曼群岛大法院金融服务业部门关于中国储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43)依据《公司法》第86条及相关法院规则召开法院会议的通知。会议将于2026年7月15日上午十时正(香港时间)在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59楼5906–5912室举行,旨在考虑并酌情批准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的计划安排(“计划”)。该计划详情载于同日刊发的综合计划文件中。符合条件的计划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会议并投票,委任须通过填写粉红色代表委任表格完成,并于2026年7月13日上午十时正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可在表格中指示赞成或反对计划,亦可亲自出席并投票,届时原委任将自动撤销。会议将以投票方式表决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