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
兹提述盛龙锦秀国际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发布的公告,内容涉及通过公开招标收购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的土地使用权。另提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发布的关于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申请豁免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以及同日发布的延迟寄发通函公告。还提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发布的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公告,其中提及联交所已于当日授予豁免,条件是通函须于2026年7月24日或之前寄发。
现公司澄清,由于与财务印刷商之间的非故意沟通失误,实际情况为:联交所尚未正式授予豁免严格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9.41(a)条;通函于2026年7月24日寄发的日期亦未确定。公司将致函联交所,正式申请豁免并确认通函寄发日期。
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共同及个别承担本公告的全部责任,确认公告内容在重大方面准确完整,无误导或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