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就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